交通事故处理有没有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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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没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处理有没有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有没有期限

一、交通事故处理有没有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有没有期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没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处罚有没有几种

交通事故的处罚有没有五种,分别是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没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没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事故后续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把下列紧急的事情处理好: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

2、抢救伤者,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3、及时报警,当事人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等待交警过来处理。

4、做好防范措施,为防止事故扩大,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引擎,消除事故隐患。注意在枪救伤者时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没有毒物体渗漏),因为您的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5、参加保险的车辆和人员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行人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并且清楚地说明事发地点。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没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没有关情况。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交通事故处理有没有期限问题有没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没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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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关键词对比: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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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责任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补充性连带责任相对立的连带责任形态。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连带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次序上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例如,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对受第三人侵害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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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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