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够力鉴定需什么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下列材料: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办理劳动手册需要什么材料
当地户籍劳动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劳动手册即可。对于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二寸证件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关于上海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的规定(试行)》第三条
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报到单,随带被录用者
半身一寸正面照片二张,到区、县劳动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
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或换发。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半身一寸正面
照二张,到区、县劳动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原已持有《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手册》的,在录用单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给予换发。
三、什么情况能够终止劳动合同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能够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能够力鉴定需什么材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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