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的时候出现纠纷是很常见的,作为消费者,很多人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问题,那么购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购房出现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时往往由当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若是出现合同纠纷时就属于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了解纠纷类型确定管辖部门是很重要的。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诉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于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讲,如果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应该适用一般的管辖规定,而应该适用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危房鉴定找哪些部门
危房鉴定找司法鉴定部门。可到当地危房鉴定站申请鉴定,有关部门将根据建设部2005年标准进行鉴定。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鉴定中心出示产权证明。
2、双方签订委托书。
3、鉴定中心专业人员到房屋现场进行初勘,如果房屋受损程度不高(C级),那么鉴定中心会给市民提出维修意见,如果受损程度比较高,鉴定中心将组织更加专业的勘查。对于受损相当严重的或危房(D级),鉴定中心会建议及时疏散居民,然后提出加固或危房重建的建议。
4、正常情况下,从申请到现场初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费用主要根据房屋用途有不同的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初勘费是100元。若大于100平方米,每超过1平方米,费用增加0.3元。如果房屋受损严重需进一步勘查,根据勘查项目和难度另外收费。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购房纠纷找哪些部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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