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多久出结果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的法律程序。这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这个60日的期限包括了对申请的审查、调查、取证、论证和决定等全部步骤。
如果行政机关在这个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30日。但是,延长期限只能有一次,也就是说,最长不超过90日。
如果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限是按照工作日来计算的,不包括法定公休日和休息日。此外,申请人需要在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申请复议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中止时间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一般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
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因其它原因而中止复议的,没有时间限制,要等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复议审理。
三、伤情鉴定多久出结果
24小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