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亲假和年休假冲突吗
不冲突。从法律性质上看,探亲假和年休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类型,探亲假侧重于对家庭团聚的保障,而年休假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的探亲假和年休假时间不冲突,员工可以分别享受这两种假期。但是,如果探亲假和年休假时间有重叠,员工应该根据单位的规定和安排来选择使用哪种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具体的天数和待遇根据职工的工龄、婚姻状况等因素确定。年休假是指员工每年享有的连续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员工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单位类型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具体的规定和待遇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员工在享受假期前应该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具体的规定和安排。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退休还能享受探亲假吗
没有退休之前,符合休探望父母假条件的,可以休假。退休之后,劳动关系不复存在,不再具有享受探亲假资格。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三、产假当年有年假吗
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只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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