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涉及房产过户的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可能会受到当地法规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以下是一般的离婚析产房产过户程序的步骤:
1、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
2、财产分割协议:双方需要协商达成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包括房产的归属。
3、公证财产分割协议:将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增加协议的法律效力。
4、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在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等。
5、支付税费:根据地方规定,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用。
6、领取新证:完成过户手续后,领取更新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按照当地法规正确办理离婚析产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8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有: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按照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下文。如果对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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