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领取几个月
失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当职工失业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有上限的,即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就越长。此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有一定的条件,如失业原因必须符合规定、失业者必须积极求职等。
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都有很大的帮助。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遵守法律规定,不违反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东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广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法律依据:《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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