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可以假释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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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假释。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非法经营罪可以假释吗
一、非法经营罪可以假释

可以。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因犯非法经营罪而被监禁,他们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假释的条件,理论上是可以申请假释的。

然而,实际操作中,假释的批准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罪犯的改造表现、犯罪情节、社会影响等。此外,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可能不适用假释或者有更为严格的条件限制。

因此,是否能够假释,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二、非法经营一定会坐牢吗

非法经营是否会导致坐牢,这取决于非法经营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

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及处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个人的非法经营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那么他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一定的刑罚。但并不是所有的非法经营行为都会导致坐牢,具体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非法经营。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比如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等。

如果一个人的非法经营行为符合刑法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那么他可能会被定罪,面临一定的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刑罚有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具体刑罚的严重程度取决于非法经营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非法经营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有些非法经营行为可能只是违反行政法规,而没有触犯刑法,对于这类行为,一般不会面临坐牢的处罚,而可能只是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此外,即使非法经营行为构成了犯罪,是否需要坐牢还要看具体情节。如果非法经营行为的情节较轻,行为人在案件中起到次要作用,或者能够积极配合调查,认罪态度好,可能会被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可能不需要坐牢。

总之,是否需要坐牢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案件是否立案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的次数、手段、后果等综合判断。如果涉嫌非法经营罪,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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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解释
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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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犯了非法经营罪能够申请假释吗?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经营罪能假释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能判缓刑。适用缓刑,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是严格限制适用对象。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即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
二是缓刑有考验期。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三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七十六、七十七条之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否则,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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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能保释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非法经营能保释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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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解释非法经营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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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能不能保释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非法经营能不能保释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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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已经进行非法经营了,问一下大家关于非法经营罪2018假释的内容主要是什么的呢?
[律师回复]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保证按照上述规定发展对外贸易,国家要求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对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免领许可证的以外还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因此,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允许进行伪造、变造。同时,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是针对特定进出口人的特定进出口贸易而使用的,不允许进行买卖。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扰乱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因此必须予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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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没有做详细的司法解释,只有一小部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既可以是为自己经营,又可以是为他人经营,还可以是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否则,即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了某项营业,但这项营业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营业不属同一类营业,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即使有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最后,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了非法利益,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才可构成本罪。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最低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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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对于非法经营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其中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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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没有做详细的司法解释,只有一小部分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既可以是为自己经营,又可以是为他人经营,还可以是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否则,即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了某项营业,但这项营业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营业不属同一类营业,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即使有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
最后,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了非法利益,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才可构成本罪。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最低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没有做详细的司法解释,只有一小部分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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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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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既可以是为自己经营,又可以是为他人经营,还可以是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否则,即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了某项营业,但这项营业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营业不属同一类营业,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即使有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
最后,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了非法利益,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才可构成本罪。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最低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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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拘留后3天左右可以保释,但实际上可以保释的时间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满足了法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提出希望被取保候审的请求。根据规定,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若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那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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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是应该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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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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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既可以是为自己经营,又可以是为他人经营,还可以是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否则,即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了某项营业,但这项营业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营业不属同一类营业,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即使有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最后,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了非法利益,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才可构成本罪。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最低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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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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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经营罪要如何申请保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涉嫌非法经营罪要如何申请保释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非法经营罪要如何申请保释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也称保释,对于符合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且会根据不同的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额,非法经营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处罚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第8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第13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第220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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