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赔得多

最新修订 |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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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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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许多情况下,工伤鉴定赔偿金额通常超过伤残鉴定。具体来说,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分别为:一级27个月薪酬,二级25个月薪酬,三级85%薪酬,四级80%薪酬。若是对劳动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赔得多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劳动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赔得多


一、劳动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赔得多

在许多情况下,工伤鉴定所得的赔偿金额会普遍超出伤残鉴定。

具体来讲,如若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此时一级伤残所能得到的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个人薪酬;二级伤残则为25个月的个人薪酬标准;另外,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个人薪酬的85%;而对于最低级别即四级伤残,标准为个人薪酬的80%。

相对而言,伤残鉴定则需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项标准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

1、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2、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

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3、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三、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为:

1.适用范围不同。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伤残鉴定,适用于民事案件。

2.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等级划分不同。损伤程度分级:重伤、轻伤、轻微伤。致残程度分级: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劳动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赔得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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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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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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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定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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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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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是有区别的,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司法鉴定的等级不太一致:如果只有司法鉴定,没有工伤认定和劳动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法要求工伤赔偿;司法鉴定的结论只能用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时用。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司法鉴定适用于司法程序,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可将用人单位至要求对自己进行赔偿,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作司法鉴定,但伤残鉴定不同,它是员工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情况下使用的,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员工工伤赔偿金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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