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迟迟不交房怎么办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时间未能交付房屋这一问题,业主方可向对方寄送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通知,明确商定双方在合同时所规定的最后期限,敦促相关企业加快执行合同条款;如经业主方提醒达三个月之久仍无进展,应有权选择终止合作关系,并责成对方承担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相关违反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即赔偿业主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违约金及其他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房屋买卖定金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迟迟不交房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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