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款能退吗
关于全款购买的房产是否能够退还这一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如果您所购买的房产因主体结构的质量存在缺陷,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或者在房屋交付之后,经过核实发现仍然存在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亦或是在房屋交付后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日常生活造成较大困扰;又或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展商却将此房产出售给了他人或者私自抵押给了第三方,那么这些情况都视为买方拥有向卖方提出退房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只要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卖方有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行为,就可以请求退还房款,在这种情形下,您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然而,若您只是由于个人意愿不想继续持有该房产,通常情况下,要想获得退还全额房款的批准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既然您已经支付了全额房款,就意味着之前的购房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即便您与卖方之间并未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但是实际上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约事实上已然形成。因此,毫无缘由地选择退房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款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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