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怎么办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需要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当保修期尚未失效时,全体承建商均需负起其所在楼盘的维修服务之责。若是房产的持有者选择自行进行维修工作,那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理应有承建商来全额承担。如若遭遇其他性质更为复杂的质量缺陷,则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条明文规定,如购房者能证明由于房屋质量的严重问题而影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则他们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损失的诉求将获得司法支持。如果收房后发现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只要在保修期之内,开发单位就必须承担维修责任;但如果开发单位拒绝或拖延迟缓修缮,购买者便可自行或者委派他人进行修整。整个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与修复期间给购买者带来的其它损失,则都应由开发单位负责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怎么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会有约定,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开发商承担的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即以每天的违约金乘以总逾期天数。
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可以解除合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所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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