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4-11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售后服务优化方案: 客户损坏需自费维修;产品问题须通知我司鉴定。 小额赔偿本部门处理并汇报;大额赔偿需部门主管和技术专家现场鉴定后协商,总经理审核通过后进行赔偿,并填写《产品质量处理核销申报表》。
售后服务流程

一、售后服务流程

1、如若因客户之缘故导致适用中的产品或配件遭受损害,那么将由该客户自行承担相应费用(按照最新且公正的市场价格收取),并委托维修工进行装配和修理,同时在取得客户许可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已遭损毁的产品。

2、当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前来鉴定。

如果经过鉴定确认非客户人为因素所致的产品故障,则应依据实际情况拍照取证并上报给总公司以便寻求解决途径。

具体措施如下:

(1) 针对维修或赔偿金额较小的情况,我司将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由本部门直接处理。

在完成更换或赔偿之后,我们会即时向财务部门以及主管经理进行详细汇报;

(2) 而对于对换或赔偿数目较大的局面,部门主管将协同技术专家亲自赴往客户所在地进行检查鉴定。

完成鉴定后,我们将与客户展开友好协商,设立共识。

待总经理仔细阅读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向客户予以赔偿。

除此之外,在与客户共同处理好产品问题之后,我们还会收集客户相关资料,精心填写《产品质量处理核销申报表》,以体现我司严谨规范的服务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售后服务的职责有哪些

1、收集所有与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

2、指导用户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事宜;

3、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新的要求。

4、与客户交流时,应热情、细心了解产品发生问题时的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5、售后服务人员在接到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电话通知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6、及时确认产品的状况。

7、售后服务要有客户产品问题及处理的方法的详细记录。

8、在售后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与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讨论,提出确当的解决方案以便技术部门及时改进;

9、无条件执行公司领导有关利益为目标的售后服务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售后服务流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售后服务流程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3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售后服务流程是怎样的?
⑴接到客户报修后,由客户工作部助理详细、准确地记录客户资料、施工队负责人(维修人员)姓名和报修内容;如客户有具体要求维修时间需要说明。⑵客户工作部助理通知维修人员联系客户上门维修。⑶接到客户报修后由客户工作部助理打印工程维修任务单转工程部以供维修人员领取,同时将客户报修内容记录到《维修统计表》中。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第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怎么写?
1、首先把标题写清楚。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2、其次是称谓。3、然后写正文。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工作。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服刑人员死亡认领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二胎生育服务卡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二胎生育服务卡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5、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3)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是指产品在卖出后,对于客户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的客户可信度。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包括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整等三章。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如果期满没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
1、由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提讼。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代理人提讼和应诉,非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不能够对该案件进行和应诉。
2、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而提讼。只有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情况下,人民才受理当事人的。
3、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到。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到,才予受理。而的,是要有管辖权的。
劳动诉讼程序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讼请求,并提交状。
2、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将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
5、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作出裁决。
服刑人员监狱执行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服刑人员监狱执行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 罪犯在出监之前,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 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
6 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售后服务的职责有哪些
1、收集所有与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便根据信息及时作出相关处理,并进行存档备案。2、指导用户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事宜。3、与销售部协调,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新的要求,并做好客户拜访记录表。4、与客户交流时,应热情、细心了解产品发生问题时的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服装设计公司注册流程
[律师回复] 1、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准予登记。
3、准予登记后,应当向公司发放营业执照。
4、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就可以进行开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八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销售销售定金的交易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销售代理应注意的事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二)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三)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入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二、预付款和定金收取有何规定
(一)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继承房产出售过户交税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第四项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
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税项,按二手房买卖规定征收:
(1)契税: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
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
5,二套3。
(2)土地增值税:税率:5(无法提供完全票据按金额的5)。
(3)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法:城建税:营业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二、怎样购买预售商品房
1、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可以从报纸、房展会、正规有品牌中的介机构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初选房源。在专业经纪人带领下,对要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要查看有关房屋的资料,如产权证,房主的身份证等,经过比较后定下该房。
2、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条件综合考虑贷款的额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协助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3、准备齐相关的资料,然后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售后服务条款设置讲解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10w+浏览
损害赔偿
2021年商品房现售证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提交要件: 1、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2、填写《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4、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8、供热配套证明。 9、燃气证明。 10、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1 1、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1 2、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二)审核。 (三)查勘项目现场。 (四)审批。 (五)发证。 法律对商品房现售许可证办理时间没有什么限制,材料齐全随时可以办理,其他按购房合同约定办理。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可以放心的购买!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7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现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2、填写《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4、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8、供热配套证明。 9、燃气证明。 10、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1 1、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1 2、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法律对商品房现售许可证办理时间没有什么限制,材料齐全随时可以办理,其他按购房合同约定办理。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可以放心的购买!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消费权益 > 售后服务流程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