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期间能否商贷

最新修订 |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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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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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针对您的情况,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置自住房时,建议首付不低于40%。 具体首付及利率水平由银行根据您信用及还款能力确定。 需满足《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条件,如持有合法户口、稳定职业与收入、良好信贷记录、购房合同或协议、存款余额占购房款比例不低于30%等,并提供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人。 还需满足银行其他要求。
公积金贷款期间能否商贷

一、公积金贷款期间能否商贷

针对您持有的一套住房并且相关购贷款尚未结清的这种情况,您在为了进一步提升居住条件而打算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购置普通自住房时,我们建议您将最低首付比例控制在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关于更为详细的首付款比例及利率水平,可由各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您个人的信用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确定。

请参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有关条例,该法案第四条明确提出了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持有合法的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第二、须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并且信贷记录良好,有足够的实力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

第三、必须具有购买住房方面的有效合同或者协议;

第四、在商业银行或住房储蓄银行中必须开设储蓄存款账户,或者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其存款余额与所购买住房所需金额之间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以此作为购房首付款的主要来源;

第五、银行须认可您提供的资产作为抵押,或是质押品,或者有足够支付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且以上保障措施需要经得起银行严格审查;

第六、贷款银行可能会提出的其他要求。《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

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在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六、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多长时间

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办理公积金贷款后,一般都是7~10天会放款到账户上,不会太久,如果发现过了很久没有到账;

可以去办理的地方带上自己的证件去询问,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上的流程办理公积金贷款,都会按照规定放款到账户上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贷款期间能否商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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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面积欺骗,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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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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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办,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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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商品房面积欺诈案件,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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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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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商品房面积缩水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在交房后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时该怎么办呢
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概念,即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等于产权登记面积减去合同约定面积后的值,与合同约定面积的百分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如当事人之间无其他约定,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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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商店积分卡纠纷怎么处理,消费者商场积分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商场积分卡纠纷如何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本法说的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包括消费者侵犯经营者权益引起的纠纷,如拖欠装修款、婚宴款,盗窃超市商品,摔坏餐馆餐具,损坏公共设施,侵犯经营者权益的纠纷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2、协商 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方式有5种,首选是与经营者协商。如:买了一台电脑,不满意,想退货,首先找商家或者厂家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3、调解 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找一个中间人从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不是必须程序。消费者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不选择调解直接选择投诉或者。调解人必须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旧法调解人只能是消费者协会,修正案改为调解人可以是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可以是摊位的出租人,居民、村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乡镇基层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其他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不得找讨债公司、等非法组织解决纠纷。 4、投诉 即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裁决。 政府有关部门依纠纷的内容决定,可以是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质量监督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 旧法此处称“申诉”,因“申诉”一次在《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定的含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申诉”改为“投诉”。 5、仲裁 仲裁是一种解决民事商事纠纷的程序。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批准成立的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的优点一裁终结,速度快、效率高,仲裁的缺点是必须争议双方达成书面协议选择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且请专家的费用较高,不适于小的纠纷。 6、诉讼 由消费者向,要求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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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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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代扣公积金可以代扣吗,商业贷款代扣公积金
[律师回复]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步奏: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
2、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3、客户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4、客户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客户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注意事项
购房者申请的新的贷款期限,必须在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期限以内,最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贷款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另外若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申请人要向贷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异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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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以下条件: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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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欺诈手法,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办,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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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欺诈手法,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办,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即可要求赔偿。
合同中的欺诈是指合同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以达到获利目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开发商在售房中存在欺诈行为,是否也适用上述规定以增加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在实践上司法界对此一直存在很大分歧。多数人认为购房是一种合同行为,应适用合同法,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少数人认为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但现实生活中因购售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等,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远不止上述三种情形,所以万望有识之士再接再厉,为争取购房者作为消费者的地位而努力,以尽可能多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在此需提醒购房者的是,因适用双倍赔偿原则的情形只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所以购房者在购房时仍不可大意,在购房时仍应按本书前面章节讲述的方法对项目进行法律审查,以免上当受骗后,无法进行索赔。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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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步骤: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2、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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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后,影响商贷转公积金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根据员工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计算贷款金额的。在员工提取公积金之后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只是可贷款的金额会减少。
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
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以贷冲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担保公司、银行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住房抵押反担保手续。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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