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卖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购买房屋:
第一种情况为,发展商未能按照合约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致使延迟交付行为达到了双方约定的退房标准;
第二种情况为,若由于发展商提供的证件缺失而导致合同效力受损;
第三种情况为,发展商在未征得买房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更改了房屋设计方案;
第四种情况为,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偏差绝对数值超出了百分之三;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发展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无法达标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的正常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买房一般什么情况能退定金
1、延期交付房屋。
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
2、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了什么情况能退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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