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员工请假工资怎谁支付
当在职女性经历孕期过程时,其休假的工资制度可参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详细地规定与计算:
首先,孕妇享有3个月的带薪产假,在此期间的基础薪酬应按照公司的核定基数进行支付;
而对于实行计件制收入的工作者则需根据其之前三个月的平均收入来评定。
其次,倘若劳动者因生病需要请假就医,无论是底薪领取者还是业绩提成者,其应得的薪资都需基于历史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计算。
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公司必须确保工人的薪金仍不能少于当地同行业的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若是实际到手的薪水比这一底线还要低,那么就应当足额发放当地同等行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除此之外,公司也不可强制要求正在怀孕的女性职工承担超过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任务或参加孕期限制的作业活动。
对于已怀孕满七个月的女性职工,我们将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措施,对于她们的工作时间和夜班的工作量进行适当调适和放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怀孕员工如何去拒绝公司的调岗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如果公司的调岗不是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那么怀孕女职工是可以拒绝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怀孕员工请假工资怎谁支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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