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有审领期限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失业者之前曾任职的企业以及他自己在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过程中如果累加起来达到了一年但不到五年的话,那么他们能够申领到的失业保险金的年份上限就是十二个月;
如果这个累加上限达到了五年但不满十年的话,那么他们能够申领到的失业保险金的年份上限是十八个月;
而当累加上限达到十年及以上的时候,他们能够申领到的失业保险金的年份上限则为二十四个月。
一旦他们重新找到工作并
再次失去这个工作,那么他们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并且那些他们先前因失业本应该获得但没有机会获取的失业保险金的年份也将整合在这次失业申请中考虑进去,但是他们总计能够申领到的年份上限不会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怎么查询失业金有到账吗
一、社保局查询
你可以直接带上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找工作人员进行查询。不过这种方法可能会有一点麻烦,因为有的人可能住的离社保局比较远,而且去社保局可能还需要排队等候办理。
二、电话查询
你可以直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通过人工服务向客服人员申请查询。这种方法会比较方便一些。
三、网上查询
你还可以登录参保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网站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登录网站后再点击进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就可以在参保信息里查询到自己的失业金情况了。至于密码,一般都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金有审领期限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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