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开了钱没给我怎么办
当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予购买方时,却未能得到应有的付款,想必您此时可能会有些困扰和疑虑,不知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
为了尽可能降低这种风险,以下为您提供几点建议供参考:
首先,在签立合同时务必要清晰明了地注明付款以及开具发票的具体流程,以确保合同条款与实际执行过程相符。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需先开具发票,务必在合同中加以详细说明;
其次,尽管先前的合同未规定必须先开具发票,但若事实上对方对此有所提出,您可在开具发票的同时,请对方开具相应的收据,并在收据上明确写下“已收到该发票,包括发票号码在内的所有内容均已确认无误,但对应款项尚未支付”。
如此一来,便能妥善保存好有力的证据;
再次,在订立合同时,我们强烈建议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支付,并对双方的付款账户信息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
若出现纠纷,您可以从银行的流水记录中查找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二、发票开具之日多长时间不可以报销入账
发票超过5年不能入账。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发票一般是建议不跨年,一般公司的报销制度也会要求的。跨年如果公司允许报销的情况可以报销,到时涉及损益科目的要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做账才行。
发票入账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一、尽量减少"白条"入账;
二、注意发票的时效性;
三、发票上的项目要全面审核;
四、付款原始凭证不局限于发票;
五、注意发票是否偷梁换柱;
六、注意发票是否为阴阳发票;
七、对发票要验明正身;
八、注意发票号码是否紧密相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票开了钱没给我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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