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挂网流程
在此过程中,首要步骤便是由业主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寻找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接下来,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公告中的具体信息,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正式报名,并选购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步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然后,投标人应该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逐步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与评审。
只有顺利通过审核之后,才能具备参与后续招标项目的资格,获得购买招标文件的许可。
购买完招标文件以后,投标人便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标书的制作,在招标日当天进行文件开封,严格依据流程进行招标活动。
经过激烈竞争和公正评标的严格筛选,最终结果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送或者在官网平台公示。
中标单位及其团队需要主动联系业主洽谈并签署合同等事宜,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中标通知,为此项招标活动画下完美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招标合同签订后能变更合同内容吗
招标合同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更改合同内容,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也就是合同乙方是经此程序选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这样是否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招标挂网流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