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
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主要解决方案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等四个方面。
其详细内容如下:
1、协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友好为前提,通过相互磋商妥善解决争议,此乃最为理想之策。
2、调解:若合同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部门予以调解。
例如,若一方或双方系国有企业,则可向上属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进行调解,无须介入行政干预。
同时,当事人亦可诉诸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途径,寻求调解帮助。
3、仲裁:在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果且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下,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产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乃最为合理、合法的选择。
4、诉讼:若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事后亦未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有权将此类合同纠纷提交给法院,申请司法救济,以期待得到最终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纠纷的特点: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
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
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房屋纠纷找哪个部门调解”,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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