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纠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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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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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撰写诉状需描述原被告背景、诉讼请求及事件经过,并携带完整诉状及证据至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法院将送达诉状副本给被告,并向原告发放举证指引和通知单。符合起诉标准的案件将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存在瑕疵的应在七工作日内裁决。申请人对裁决有异议可上诉。
商铺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1)关于撰写诉状,您需先详细描述原告与被告的个人或团体背景信息,紧接着阐述您的明确诉讼请求,最终以简洁清晰的文字简要陈述事件经过;(2)接着,携带完整填写且规格严谨的诉状至被告数量相应数量的相关法院立案庭进行申请立案手续,同时附上原始证据文档以及其复印件作为参考资料;(3)立案程序启动后,法院将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同时向作为原告的您发放举证指引和通知单。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须向特定司法机关递交具有规范格式的诉状,同时需按照被告数量提供副本。

在面对撰写诉状的困难时,也可采用口头形式请求立案,由该司法机关直接记录入簿,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如属于适合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司法机关将会首选进行调解处理,若当事人明确拒绝则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而对于符合起诉标准,且符合上述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案件,予以受理,并且自收到起诉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书。

若符合起诉条件但存在瑕疵的情形下,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决书,决定是否批准或者驳回起诉申请。

如果申请人对该裁决书持有异议,有权向上一级司法机构提出上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怎么退房

首先,在开发商那边,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要开发商愿意给换才行,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会看中新要想买的那套是否价格更高,就算可以多卖点钱,也没有本质区别,且不是另外增加一套销售,只是换而已,反倒是对比起开发商同意给换房而需要做的复杂的手续,开发商一般都是不愿意的。

如果开发商同意给更换,那必须和开发商签订换房协议,这种协议没有房管局的标准格式,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的律师拟定的。

2、不管是换房还是退房都需要撤销备案。

而现在各地房管局均对撤销备案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和审核。

这个政策的初衷是防止有人恶性炒房。

要撤销备案必须准备以下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备案表原件。

(2)、房款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按揭需要出具首付款收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的按揭结清证明。

(3)、开发商和银行加盖鲜章同意撤销备案的《商品房备案撤销申请表》此表的格式可向房管局索要。

(4)、购房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开发商签订的《换房协议》。

(6)、撤销备案(为什么要退房或换房的原因)的证明文件。

(如采光不达标准或开发商销售时不实承诺的文件等,具体内容,可以向房管局直接咨询)等上诉所有东西齐备了,就去房管局办理撤销备案手续,房管局受理后,一般是七个工作日撤销成功。

那时就可以重新选房,重新签约备案以及重新办理按揭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怎么起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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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商铺合同纠纷怎么办
店铺租赁合约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法律诉讼、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法院立案前会进行调解,双方也可约定仲裁解决。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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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铺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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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用合同纠纷的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铺租赁纠纷,因为商铺搭建阁楼,房东说开发商是给予搭建阁楼的!她就说租了房可以搭建阁楼,我才租的商铺,没过一个星期搭建的过程中,执法大队说不可以搭建!后来房东跟执法大队引起争执,后续房东找关系来搭建这个阁楼,缓了两个月终于搭建成。现在装修好了,房东还要我两万块的通关系费!
[律师回复] 关于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回答为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____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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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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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同纠纷如何查封商铺
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查封商铺,但必须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并且商铺必须是诉讼案件中的争议财产。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选择诉讼处理,而在申请诉讼的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从而防止判决以后权益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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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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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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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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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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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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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和起诉等方式处理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在商铺租赁合同中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双方也没有签过仲裁协议,不能申请仲裁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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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 1、 2、 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转租需要注意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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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双方协调来达成共识解决问题;假如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之后,通常会先做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则进入实质性的审判环节;若共识中有明确规定非经仲裁不可的事项,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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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们家商铺要拆迁,但是大部分商家都不怎么满意他们的态度,最终发生纠纷,我想咨询下商铺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商铺拆迁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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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可能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比如合理协商、公正调解以及法律诉讼等途径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化解的。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已经明确规定了有关纠纷的解决机制,且双方共同达成了将所有争议提交给某个制定程序的意愿的话,自然应当毫不犹豫地遵循该约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既定的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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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解决商铺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承租租赁房屋产权不明或瑕疵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很好保障。因此,律师建议:

一,承租前核实权属。承租方在签订商业地产租赁协议前需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要时还应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通过对出租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可以核实房屋租赁协议的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同时如果出租方并非房屋所有权人,而是代理出租、委托出租,则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如果出租房屋是两人以上共有的,则需要得到全体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或授权。通过对该物业的权属情况进行调查,还可以确认租赁房屋是否存在权利负担或瑕疵。例如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物业就不能进行租赁。

二,关于租赁房屋设立抵押的问题。《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协议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因此,如果房屋出租后设立抵押的,该租赁关系不受影响。如果房屋先抵押,后出租的,出租方应该书面告知承租人,律师建议双方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当抵押权实现造成租赁协议解除的,出租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在商铺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常会按照自己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就装修问题事先约定不明而引发的租赁纠纷日渐增多。对此,律师建议:

一、关于装修范围必须书面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在装修前,应将房屋装修设计方案取得出租人认可明确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的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二、不能损害原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建筑安全。为防止因承租人装修造成房屋结构破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作为装修保证金,以保证承租人履行其装修条款中约定的义务。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装修折旧与补偿方式一定要约定清楚。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给予装修补偿。双方还应在装修条款中明确非因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时,出租人的装修补偿义务和补偿标准。
3、商户租用商铺经过多年经营后,在一定的范围内会形成一定的商业影响,这无疑是一种无形资产。如果租期届满后出租人将商铺收回,他们就要承受着这种无形的损失。为此,大多数承租人希望能享受该商铺的优先承租权,但是全国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面对如何要保障自己的优先承租权,律师建议承租人可以协议中约定。

一,明确定义什么是“出租人继续出租”,比如出租人要自用,那么自用的期限可以加以限制,比如至少自用1年,否则视为出租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赔偿责任。这样可以防止出租人收回房屋自用1天然后出租以阻断“继续出租”的情形。

二,约定什么是“同等条件”,如租金上下不超过10就算同等条件,比如原租金是10000元,其他人员出的价格只要不超过11000元,承租人就有权以10000元继续承租,这样可以防止侵害优先承租权的情形出现。
4、租赁协议的解除也涉及到多方原因,将其分别在协议中加以明确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一,约定出租方的义务及其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责任承担方式。例如,明确出租方对于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义务,如果相关手续无法办妥或者由于其他非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开业的,承租人有权解约退租并获得损失赔偿。

二,约定由于
第三方原因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的协议解除条款。比如由于政府规划的变化,导致商铺被拆除。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承租方却不能直接得到这种补偿。对此,可以在协议里约定在双方都没有过失的情况下,须解除协议的,承租方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三,约定承租方在欠租达到一定金额和时间时,出租方享有协议解除权。在满足协议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如出现商户拒绝腾退房屋和不偿还欠款的情形,开发企业大都会采取强制收回房屋的措施。但是律师建议:开发企业不能以商户欠租为由而随意侵犯商户财产的所有权,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在租赁协议中作出约定:例如租赁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协议的,租赁人遗留在商铺内的物品应当在3日内处理完毕,否则,该物品视为弃置物,由出租方任意处理。
租赁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协议的,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未将该商铺恢复原状的,出租方可代为进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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