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交房质量差能退吗
在房地产工程方面,当我们遇到交付的房产出现问题时,如果这些问题属于轻微的、普遍性的质量瑕疵,那么我们有权要求建筑商进行修复与整改工作,而不能要求退换房产。
然而,如果这些问题涉及到房产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到房产的居住使用效率,那么我们就有权要求退掉这所房产。
根据我国最高法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明确指出,由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达到标准,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鉴定,证明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的,买方有权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相关机构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在第十三条中,也明确了对于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对日常生活造成极度影响的情况下,买房者有权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相关机构做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新房买房定金能退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房交房质量差能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