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属于开发商违约
在房地产交易中,以下情形可视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首先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却又擅自将该房产出售给该合同之外的第三方人士;其次,开发商未经过买方同意而更改房屋结构也被视为违约行为;再次,若开发商无理由地迟于合同所定时间交付房屋亦可界定为违约;最后,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无疑构成了对买卖合同的违反。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哪些情形是属于开发商违约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逾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一房二卖;
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4、开发商交付的精装房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样板间不同;
5、开发商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
6、变更规划设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形属于开发商违约”,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