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产权房并不受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也不能创建合法的房屋买卖关系,但是,当您遭遇卖方进行类似一房两卖的违法行为时,您可以向警方报案,因为这可能涉及到诈骗罪名。
对于一房两卖的具体情况,下列几种常见情况将有助于明确房屋的归属权问题。
1. 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两份合同都没有正式生效,所以应依据订立的先后顺序来判断谁有权要求实现合同内容。
2. 两份合同中的其中一份已经依法进行了房屋所有权变更(即过户)登记,而另一份则却未办理同样的手续;无论房屋是否已经交给了某一位买家。
在此种情况下,因房地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属于物权变动范围,根据物权效力的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惯例,我们应该尊重物权的公开透明和优先于债权的特质,因此,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一方自然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3. 若该房屋已经被第一位买家全额购得并完成过户程序之后,卖方再次将同一房屋出售给第二方的话,那么,由于此时卖方已经丧失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其第二次的售房行为显然就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小产房一房二卖怎么赔偿
小产权房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法成立合法买卖,但遇到卖方这种行为可报警处理,一房两卖属诈骗罪。
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可参考以下情况确认房子的归属。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
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
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产权房子一房二卖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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