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年度如何选
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选择流程如下所述:
1、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无变动,此时只需要在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程序(以下简称'个税app')中予以相应的确认处理即可。
首先启动个人所得税app的主界面,然后选择“详尽解析”或者“专项附加扣除资料填写”选项,接下来选定“一键导入”功能,随后将扣除年度设定为。用户可根据屏幕上提示的内容进行确认以及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操作,直至最终点击“一键确认”完成。
2、若需更改先前所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可以借助个人所得税app中的“税务处理”功能途径来实现,具体步骤是先点击底部菜单栏的“办税”选项,接着转至“专项附加扣除资料变更及撤销”环节,通过筛选确定欲修改的年份,随后点击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按照提示进行必要的信息修改工作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年度如何选”,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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