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申请几项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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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允许单位雇员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供养老人。但请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其他如扣税资料、赡养老人协议和计算方法等也需掌握。扣除可由公司或员工申报,以下是详细的扣除表格填写说明。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申请几项

一、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申请几项

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单位雇员享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待遇,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供养老人等,这些专项扣除均可按相应的政策规定在税前予以扣除。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所享有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供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均可按照相关规定在税前列支。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扣除,而不能同时享受。除此之外,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其他具体事项,例如扣税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何撰写指定或约定的赡养老人分享协议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等等,也需要我们了解并掌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专项扣除既可以由公司代为申报,也可以由员工自行申报。以下是专项扣除表格填写的详细说明: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供养老人;

6.大病医疗;

7.扣缴义务人信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专项附加扣除影响实发工资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产生了深远影响,鉴于此情况,用人单位有责任为每位员工进行个税代扣代缴工作,在这过程中,可以合理地从员工薪水中抵扣相应数额。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所明确的七项特殊要求,包括子女教育费用、持续进修课程学费、重大疾病医治费用、房屋抵押贷款利息开支、住房租赁费用以及对尊长及幼子的抚养支出等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在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体系中,为满足广大劳动者的实际需求,特别设立了六种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是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费用、重大疾病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的抵扣、住房租金方面的开支以及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但是参阅相关法规,需要明确的是住房贷款利息的抵扣与住房租金的开支之间不可兼得,具体的扣除方式可以自主选择由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申请。对于扣除所需的各类文件材料及赡养老人的协议签订要求,以及具体的课税计算过程等内容均应明晰。具体的扣除表格填写指南,将在下文中进行详尽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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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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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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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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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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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专项附加扣款规定如下: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请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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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怎么填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怎么填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 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表内各栏
住房贷款利息
①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 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 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②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 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③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④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⑤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⑥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4)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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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1、子女教育费。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费。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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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几档
[律师回复]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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