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理由退货有哪些规则
一、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自商品快递签收时刻起,若收件者对商品有所不满,则可享有退货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仅在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且未对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此项权利。
其次,“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特指自商品到货次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收件人有权力无条件的选择退货。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了特定商品之外,所有通过网络购物渠道获得的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原则。
二、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中退货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这里暂做介绍:
“七日”系以商品实际到达收件人为基准,由此七日起始计算时间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商家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进行销售,消费者在接到商品日期起的七日内,均有权退货,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解释,但以下几种特殊情形除外:
(一)消费者定制类商品;
(二)生鲜易腐类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消费者已拆开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四)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然而,除上述明示排除情形外,如商品性质特殊并经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确认为不适宜退货的商品,同样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对于已经实现退货的商品,应保持完好。商家须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的七日内将原先收取的商品货款悉数退还给消费者。对于已退回商品的运输费用,则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商家与消费者另有协议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无理由退货运费谁负责
无理由退货运费一般由买家自己承担。
如果是商品质量问题由卖家承担。
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
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理由退货有哪些规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