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5-06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误工损失赔偿金额的确立基于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情况。计算方式为:误工费用赔偿金额=当事人误工收入(元/月)×误工天数。误工天数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伤残者可延长至残疾评定前一日。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证据则参考当地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误工费包括工资福利、非工资性补贴、年终奖金等。
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

一、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

关于误工损失赔偿金额的确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确定的。

其计算方式如下:

误工费用赔偿金额=当事人的误工收入(以元/月为单位)×对应时间长度内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天数需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加以确认。

被害人因为伤残而陷入长时间的停业状态时,误工天数的计算则可延长到残疾评定日期的前一日为止。

其次,若被害人为固定收入工作者,误工费的计算将依据实际收入减少程度来决定;若被害人为无固定收入者,则相应地按照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

而在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情况下,则可以参考寻求法律援助的受诉法院驻地所在地区,以及与该行业或职业相类似的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来加以推算。

再者,被害人的误工费也应涵盖并包含工资福利性收入、非工资性“三补”(如午餐补助、交通补助以及电话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年终奖金以及津贴等多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中的孕妇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有孕妇受伤的,则应当赔偿该孕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而且如果车祸导致孕妇早产,孩子出生后死亡的,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证明早产是因为车祸导致的,则责任人还应当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如果孕妇流产的,则还应当根据情况赔偿孕妇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
一键咨询
  • 176****8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
误工损失赔偿金额的确立基于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情况。计算方式为:误工费用赔偿金额=当事人误工收入(元/月)×误工天数。误工天数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伤残者可延长至残疾评定前一日。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证据则参考当地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误工费包括工资福利、非工资性补贴、年终奖金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时间如何界定
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当事人出具医疗鉴定报告,因此当事人在遭受侵害后,应及时的进行法医鉴定,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则是鉴定书中所载的期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时间如何界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伤轻伤鉴定标准及误工费怎样界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不存在轻伤鉴定标准。轻伤鉴定是刑事犯罪中人体损失鉴定中存在的。工伤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伤赔偿中也没有误工费,相应的赔偿为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3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针对于交通肇事罪怎样界定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针对于交通肇事罪怎样界定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你好,朋友之前在工作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想要问一下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一般是多少岁呢?
[律师回复] 所谓误工费,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收入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时,《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本案中徐某虽年过七旬,但平时仍能从事体力劳动,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事发当日,徐某正是驾驶电动三轮车去做买卖。因此,徐某完全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及《解释》的相应规定,向本案的赔偿义务人镇政府索赔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因此,法院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3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针对于交通肇事罪如何界定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针对于交通肇事罪如何界定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姐姐在工作期间,因为好几个工作同时进行,给导致中途给出现错误,给别人开票的时候价格给低了不少了,现在才发现给出错了,那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是怎样?
[律师回复]
一、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二、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的界限
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因此,完全的擅离职守不会理解为滥用职权。
只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才会与玩忽职守发生竞合,不易区分。关键还是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即滥用职权者认识到自己是在滥用职权,明知不该用,该用而不用,因此,对危害结果则是采取放任的间接故意;而后者则意识到自己在履行职责,该履行而不履行或不认真地履行,其对危害结果,则是出于过失。有时候,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的行为结伴而行,这时要认定其性质,则更要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如出于间接故意,则属滥用职权,否则则为玩忽职守.
罪与非罪的界限
1、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政策不明确、业务能力和水平低等原因,以致于决策失误,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的行为。一般 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缺乏犯罪所具备的主观罪过,而是主观上想把事情办好,但实际却事与愿违。这同玩忽职守有本质区别,故对此不能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2、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损 失但损失后果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就应认为属于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不能以犯罪论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界定有规定吗
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年龄界定没有规定,因为误工费跟年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有劳动能力,即便对方是年过七旬,依然要根据当事人平时的收入赔偿误工费。不过误工费是需要银行流水或者是单位证明的,证明不了的可以不支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中对于误工费怎么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