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当事人出具医疗鉴定报告,因此当事人在遭受侵害后,应及时的进行法医鉴定,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则是鉴定书中所载的期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若被认定有伤残等级,计算时间只能是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签署日期的前一天,而不能按照鉴定书中所记载的误工时间,因此可能会面临着司法鉴定离受伤日越远,则获得全额支持的机率越大,但定残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的情况,这需要受害人根据具体的情况衡量。
二、受害人的误工时间的起止时间怎样确定?
笼统地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1、受害人的误工时间的起算时间,一般地讲是从受害人住院的当日起算。但有是伤害没必要住院的,应该从受到伤害的当日起算,还有的伤害是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受到伤害,也应从受到伤害的当日起算。
2、受害人的误工时间的终止时间,一般的伤害从出院当日终止,就是说,住了几天医院误工费就计算几天。有的伤害较重,但构不成伤残的,应当遵医嘱。
3、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即医嘱)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4、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误工费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四、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误工费按税前应发工资收入还是税后
误工费按税前工资计算,因为是补偿性质,计算的是劳动者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里面往往会有误工费赔偿。而计算要赔偿的误工费数额,除了要知道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外,还需要确定实际被误工的时间。那究竟,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时间如何界定?上文已经给出了答案,若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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