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的房子被拍卖了还没到期怎么办
倘若您租赁的居所在租聘期间遭遇拍卖,您仍可继续在此处栖身,原因便在于租赁契约在拍卖之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文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换句话说,便是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但其租聘合同的效力却不受影响。
当房东决定进行拍卖时,必须提前五天通告您此事,若您未能参与其中,则会被认定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若日后该房产被成功拍卖,您和新房主在租约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或分歧,均可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仲裁得以妥善解决。
对于无法调解的情况,亦可向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诉或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要求。
若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如您期待那样公正合理,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而言之,即使您的住所不幸在租聘期间遭到拍卖,只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您仍有权利优先获得该房产的购买机会。
在遭遇任何问题时,均可选择透过友好协商、调解或仲裁等途径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的房主是否能赶走承租人
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的房子被拍卖了还没到期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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