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断交后又继续交怎样
若社保缴费过程中存在停滞而之后又进行了续费,只要在此期间未出现中断,便无妨大碍,不会波及到对其的正常使用。
然而,倘若社保的中断期过长,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享用社保所带来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此一来,尤其是医保与生育保险这两个方面将首当其冲地遭受冲击,即医疗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在这段时期内都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功能。
若是社保停滞超过3个月的期限,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会进一步加剧,甚至在某些城市,医保的停滞也可能会对购买房产,户口迁移以及购车摇号等资格产生不利影响。
正常而言,医保如若中断缴纳达3个月之久,在重新办理全额缴费手续并获得批准后,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方可恢复正常的医保受益资格。
若是连续超过3个月未能支付医保费用(包括这段期间在内),便会被认定为中断参保,想要再次享受医保福利需在补办续保手续后附加前提条件:
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款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断交后重新缴纳有哪些影响
社保停缴再续缴,如果中间没有断开,那么就没有关系,不影响使用。
社保会中断时间太久,会影响个人享受社保中的福利。其中,医保和生育保险首先受到影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暂停使用。社保停缴时间超过3个月,对个人的影响增大,某些城市还对购房、落户、买车摇号资格都会有影响。
正常情况下,医保断交三个月以内,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
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社保断交后又继续交怎样”,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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