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

最新修订 | 2024-05-0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有问题,需视案情而定。取保候审是从强制限制转为宽松监管,但如违反法律构成犯罪,仍可能被逮捕。是否入狱取决于法院判决。取保不代表无罪,针对轻罪案件,可能规避刑事责任或获缓刑、罚金等轻判。
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

一、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

关于被取保候审之后能否继续保持自由,这要根据实际个案情况来判断。

换言之,取保候审仅仅是从原来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转变为较为宽松的环境。

倘若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构成犯罪行为的情况发生,就有可能被随后采取逮捕的严厉措施。

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判定入狱服刑,则取决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判决决定。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不表示当事人将会面临最终无法判罪而无须承受牢狱之灾的命运。

相反地,取保候审本身也是有着严格的运用条件与程序,通常针对那些情节较轻且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方可执行。

因此,综合来看,实际上取保候审恰恰极有可能规避潜在的刑事责任,或者被宣告缓刑、单处罚金等相对较轻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好事。

因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是不需要被拘留,人身自由相对来说不会被绝对的限制。但是至于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的话,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联性。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1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81****245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58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84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
公安局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后续仍可能会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不是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仍会继续侦查案件,如果获取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案件将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可能会被法院判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局可以直接起诉不立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可以公安局不立案 可以公安局不立案。 1、如果警察不立案,你们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不予立案通知书》应当在七日内送达; 3、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4、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并且根据有关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检察院。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案件中的问题 不予立案决定的作出,就意味着结束刑事诉讼程序,即不再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因此,结束程序所依据的材料必须要充分、翔实。在调查过程中要排除主观上的影响, 1、粗线条地收集材料和进行审查。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对立案审查规定了具体期限,因此对一些复杂、牵涉面较广的案件,特别是涉及行为地、人员分散、涉及面广的案件,侦查人员便无暇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往往材料不到位。 2、在确认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受“不破不立”思想的支配,在主观上将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相混淆。 3、对立案调查程序认识有偏差。在调查核实中往往先入为主,仅是根据控告、举报、报案等材料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未对材料所涉及的其他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作调查,单方面的收集证明有犯罪事实或无犯罪事实的材料,将造成材料的偏向性,不能客观、全面地作立案判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安局下传唤可以不去吗
可以不去,但是为了法律的公正,建议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安局主动投案,向公安局如实陈述行为的,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中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这种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违法行为人主动投案。所谓“主动投案”,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被公安机关发现前,或者公安机关虽已发现但尚不知道行为人时,或者是虽已掌握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人,但尚未追查或者尚未将其抓获前,违法行为人出于悔过、惧怕处罚、亲友教育等原因,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承认违法行为并自愿接受处理的。实践中下列情形都属于主动投案:违法行为人在异地向公安机关投案的;由于自身行动不便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的;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违法行为时,因受到盘查、教育而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的,等等。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原因、何种形式,主动投案的实质是违法行为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就是有了一定的悔改表现,而且也为公安机关节省了办案的资源。二是,违法行为人要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后,必须如实陈述其违法行为,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涉案人以及作案手段等。如果行为人对于一些细节或者事实确实记不清了或者记错了,只要不是有意隐瞒,且基本事实和主要情节如实说清楚了,还是应当认定为是如实陈述了违法行为。但是,也有的违法行为人为了逃避打击,投案以后采取种种手段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或者只供述一部分违法事实,企图蒙混过关,对这类人必须依法惩处。对于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行为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8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保安主管离职要交接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需要交接所有与单位有关的。正常情况下,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是直接去民政局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是直接去民政局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去民政局直接办吗
法律上,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前往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注销手续。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需向被告户籍或长期居住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不由民政部门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是不是直接去民政局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是不是直接去民政局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户口政策,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上海市公安局户口政策咨询接待室
[律师回复]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保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中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口事项,是指公民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向本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的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户口证件签发、立户、分户、并户等事项。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户口办理部门是指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及公安派出所,其中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由其所属人口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户口事项。
第四条 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事项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对申请办理户口事项的公民,应当主动提供服务,发放相应的《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第五条 申请人至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事项的,应当如实填写《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并可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的提示内容,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民警应当仔细核对原件,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应当同民警一起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六条 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以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监护人应当出具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事项,应当征得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的书面同意,申请人本人系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除外。
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征得相关人员的书面同意:
(一)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二)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下列户口事项,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
(一)出生在境内,且未满一周岁婴儿报出生;
(二)户口注销;
(三)恢复户口(刑释解教、经法院判决撤销宣告死亡或者失踪人员要求恢复户口的除外);
(四)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更正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除外);
(五)补发《居民户口簿》、签发《户籍证明》;
(六)市内父母与子女、夫妻、(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公婆与儿媳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户口迁移;
(七)以购买、交换、分配、继承等形式取得房屋后市内户口迁移;
(八)持《准予迁入证明》的外省市户口迁移;
(九)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的其他户口事项。
第十条 属于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的户口事项,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是否办理决定:
(一)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应当当场办理;
(二)申请人申办的事项,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事实不清的,应当当场出具《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通知申请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同一户口事项补正材料以一次为限;
(三)申请人申办的事项,明显不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办(受)理决定书》。
经申请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后,客观事实仍不清楚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人出具《预收材料清单》,开展调查取证,5日内予以办理或者作出不予办理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安派出所作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将收取的证明材料复印归档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以上是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户口政策咨询接待室相关回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公安局主动取保接下去还会有事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