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当夫妻二人面临离婚之状,关于共有物房屋的分配问题,应当依据以下清晰而严谨的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难以分割处理并继续用于共同生活的房屋,应当依据夫妻双方的居住境况以及优先考虑保护弱势方(如女方或无明显过错方)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房屋划归给其中一方所有。
至于被分配到这一部分房屋的一方则应对另一方予以与房屋一半价值相当的金钱补偿。
当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应优先扶持弱势女子。
其次,婚姻关系尚处于持续状态的时间内,所居住的房屋无论是属于哪一方的,只要另一方因离婚导致无处栖身,都有权提出暂时入住的请求。
经过严格核实后,若情况属实,应根据现实情况的必要性酌情允许他们暂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期限。
再者,一旦步入离婚进程,夫妇俩共同拥有的房产必须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则应交由法庭依财产状况的实际情况,并且还需兼顾到照顾妇女及未成年儿童利益的原则,作出最终的裁定。
最后,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原则上是要平均分配的,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还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以及财产来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房子赠与未成年子女能吗
离婚后夫妻协商一致可以将房子赠与未成年子女。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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