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是商用水电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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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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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对商业水电费,应首先与房东沟通,了解其背景和转为民用的可能性。查阅租赁协议,了解水电费支付细节,尝试协商。若无果,可寻求物业或政府协助,了解相关法规,评估调整费率的可能性。同时,倡导节约使用,减少费用。若问题严重,考虑重新选择住房。处理过程中,保持耐心和理智,维护自身权益。
租的房子是商用水电怎么办

一、租的房子是商用水电怎么办

如果您租赁的房屋采用的是商业性质的水电气费标准,通常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

首先,以友好且有效的方式与房东取得联系,从而确切了解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及是否有机会将此变更为民用收费标准。

由于商业用电的成本往往高于普通民众使用的民用水电气空调,因此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与房东协商出最佳解决策略。

其次,应当详细查阅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对水电气费的支付义务以及其类别有清晰的了解。

基于此,可以尝试权衡利弊,与房东共同探讨是否值得调整付款方式。

再次,若经过深入的讨论仍无法与房东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寻求当地物业管理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了解当地所有关于商业水电费的相关法规以及政策,以便评估是否可能进行费率上的调整或者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最后,倡导节约用电用水:

既便是商业性质的水电费,亦可通过使用者个人的行为习惯来降低实际费用支出。

比如合理安排水电气使用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电器设备开启,以优雅而有效地控制水电气的消耗幅度。

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当我们在解决商业水电费的困扰方面遇到严重困难并且对日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候,或许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并权衡自己的选择。

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另寻符合期望的住房,以规避商业水电费给使用者带来的多余负担和困扰。

当然,我们在处理这个议题的过程中,必须展现出足够的耐心和理智,积极与房东以及相关部门展开充分协商,力求寻找到最符合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

同时,也要保持警惕性,在面对任何关于商业水电费的问题时都应始终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让它成为解决其他纠纷的重点。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的房主是否能赶走承租人

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的房子是商用水电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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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赖着不走的情况,给大家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尽量和承租人沟通协商,让其腾空房屋、尽快搬走。
第二如果承租人不愿意搬走,那么可以和其续签租赁合同,让其继续缴纳租金。
第三倘若承租人既不搬走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腾空房返还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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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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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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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自己首先租到房子之后,就需要跟房东要来水卡以及点卡,这样好方便以后去交水费和电费。
2.但是你在要卡的时候尽量要看看剩余的没交的电费有多少,如果多的话就必须要让房东交了。
3.但是一般情况在你租房的上个月省下没交的房租是要你自己承担的,然后等你组网房子之后的最后一个月你就不用交房租了,这是一般租房蒜水电费的规律,因为最后一个与出不了账。
4.知道了这个规律你就可以放心的住房子了。
5.现在你只需要每个月按月去叫水电费就可以了。一般水电费的处长日期都是每个月的十几号。处长之后在一周之内拿着卡去相应的地方缴费就可以了。
6.在你组网后你也就不必要再管最后一个月的水电费了。
二、出租屋电费结算方式的三种情况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部分出租人以实行阶梯电价的名义向承租人随意加收电费的现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粤价[]2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分担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及公共用电。
1.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了分表,结算的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分表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2.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不齐全,各承租人都安装了分表,出租人自用电表未安装分表,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总表电量×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3.出租屋用电既有居民用电,又有非居民用电的,应剔除非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其余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按上述两种情况对照执行。
租房合同怎么写上水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地 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 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_层,共 间(包含卫生间与阳台),房屋结构为_ 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租赁许可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房屋内门、窗、墙面、地板等基本情况及属甲方财产状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及租金。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 _ 元整(大写:人民币 )。租赁期间,甲方承诺合同期内不得上涨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 币)_ ___元整,甲方在乙方退租时全额返还给乙方。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于每 的_______日交付当 的租金给甲方,由甲方出具收据/发票。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房屋租赁许可证、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无偿退还乙方房租、押金、因产权纠纷而导致经济损失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乙方所交纳的押金的双倍赔偿金。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房屋修理费用及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可以拆除卸走的外,其他装修设置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按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规定价格支付。
2.有线电视接入费每月 元;(从乙方购买电视且接入后收取)。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并经甲方书面通知拒不支付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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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出现时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外,甲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半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方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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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每次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向对方收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无修改痕迹的)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乙 方:
代理人签字:
见证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交付房屋时电表度数 ,水表度数: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赁物的保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租赁物的改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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