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签第三次无期限合同怎么赔
倘若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之后依旧未能签署涉及无固定期限的第三份劳动合同时,应立即从依法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日起,月复一月地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相应的赔偿。
在此值得关注的是,假如用人单位在原有的薪水标准之上或者等同于原先的薪水条件下,向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但遭到员工的明确拒绝,那么用人单位就无需向该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若有任何用人单位在其本法规范范围之内未依照相关条例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依法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日开始,每月均须向当事人支付双倍的薪资进行弥补。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不签第三次无期限合同怎么赔”,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