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无可提取账户是什么意思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住房公积金规则制度的详细规范,对于可实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着严格的条件规定。
具体而言,仅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够合法地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操作:
首先是购买、建造、翻新或修缮自制住宅用房;其次是偿还个人购房贷款;第三种情况是职工需已足额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达3个月之久,其本人及其配偶在所在城市内均无自有住房,并且需要租赁房屋;除此之外,还有四种情况包括年老离职、退休、去世或者宣告死亡;以及由于全残或功能丧失、入学深造、受刑事处分、跨国居住、工作调动、企业依照法令宣告破产等原因而与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再者就是享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最后一种则是指职工身患重大疾病或者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境的状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无房提取流程,法律上如何认定
公积金无房提取流程如下:
1、只要有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一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请先去原单位开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再去房产交易中心提取。
假如新公司继续缴纳公积金可以让新公司出具接收函将原来的公积金转至新公司账户。
2、假如暂时没有工作,不过有购房(一次性购房或首付一年内按揭6个月以上),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及原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直接办理销户提取。
3、假如暂时没有工作,又没有购房,可以让原公司封存或者托管,待有公司缴纳后转移或者买房后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无可提取账户是什么意思”,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