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持有回迁协议的回迁房屋无法完成过户手续:
在我们讨论的情况中,回迁房屋的所有人手中只持有开发商提供的回迁协议而未持有房产证明书。
这导致在涉及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他们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或更名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该回迁协议仅仅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尚未经过房管局的正式批准。
因此,若购房者与业主在未取得回迁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进行交易,那么这将被视为非法的私下交易。
2、已获房产证的回迁房屋可依法进行过户交易:
对于已经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屋,它们可以在二手房市场上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正常的交易活动。
这些回迁房屋的房产证是由房管局正式认可并受到其严格监管的,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及过户手续。
因此,相较于尚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屋,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会相对较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二、回迁房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三)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回迁房过户新规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