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父母遗产新规有哪些
关于父母留下的产业以及财产分配问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审视死者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如若存在遗嘱,则必须遵守遗嘱旨意进行分配;
反之,则按照法律框架内的规定确定可合理继承产业或财产的人员名单。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法继承,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此外,遗嘱继承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本,若已离开居住地,还需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以作证明;
2.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清单以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原件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遗嘱公证申请表;
5.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父母遗产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父母遗产新规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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