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首先需要根据特定情形进行分析。
具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伤,则应当被视为工伤范围以内;
(2)反之,若受害人自己负有主要责任,则无法按规定认定其构成工伤。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并非全部都能被认定为工伤,但是绝大多数此类案件都符合工伤的定义。
关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却仍然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自身并无事故责任,于是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报警之后未能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未向警方报告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在给伤者或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后便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故意逃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如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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