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享受免申报钱能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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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所得税的免申报额度,一旦确定,便不可退回。若纳税人的年度收入未超过12万元人民币或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可选择豁免申报。此决定意味着放弃相关税务权益,无需再履行纳税义务。请纳税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是否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享受免申报钱能退吗

一、个人所得税享受免申报钱能退吗

在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税款,无论其总的年度收入是否超过12万元人民币或需补充缴纳的税额是否达到400元人民币。

在此种情况下,纳税人可自主决定对此次年度纳税进行豁免申报。

一旦做出此项决定,即意味着无需再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享受免申报钱能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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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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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417号、国税发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在实践中有三种作法:一是对内资企业的股息所得不作任何扣除,计入其所得总
额中按33税率课税二是对外商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外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中国公民取得的股息所得并不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是一次性地适用20的比例税率.
5、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2)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组织是指的有关组织,包括开发计划署、人动基金、儿童基金会、技术合作部、工业发展组织、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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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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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申报还能退税吗
享受免申报服务后,是否能退税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免申报指原本应补缴税款,但按现行政策可免除申报义务。未预扣预缴税款的人不适用此规定。获得劳务报酬等所得时,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部门申报。因此,享受免申报不影响退税权益,但需依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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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薪酬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48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417号、国税发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在实践中有三种作法:一是对内资企业的股息所得不作任何扣除,计入其所得总
额中按33税率课税二是对外商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外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中国公民取得的股息所得并不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是一次性地适用20的比例税率.
5、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2)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组织是指的有关组织,包括开发计划署、人动基金、儿童基金会、技术合作部、工业发展组织、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
应当提供其与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3)为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免税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48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417号、国税发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在实践中有三种作法:一是对内资企业的股息所得不作任何扣除,计入其所得总
额中按33税率课税二是对外商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外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中国公民取得的股息所得并不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是一次性地适用20的比例税率.
5、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2)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组织是指的有关组织,包括开发计划署、人动基金、儿童基金会、技术合作部、工业发展组织、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
应当提供其与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3)为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有哪几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48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417号、国税发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在实践中有三种作法:一是对内资企业的股息所得不作任何扣除,计入其所得总
额中按33税率课税二是对外商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外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中国公民取得的股息所得并不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是一次性地适用20的比例税率.
5、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2)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组织是指的有关组织,包括开发计划署、人动基金、儿童基金会、技术合作部、工业发展组织、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
应当提供其与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3)为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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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申报无需缴款有影响吗
享受免申报且无需缴款通常无不良影响。若自然人全年综合所得未超12万元,或年度汇算应补税不超过400元,可选择免申报,免除缴税义务。 但如应补税远超400元,则需依法依规进行缴税操作。因此,在享受免申报政策时,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确保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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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几类情况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前提是:产权人是个人的情况)
(一)非居住用户房无免征条件,必须缴交个人所得税,但可办理据实征收
(二)居住用户:《房地产证》上的出征时间或《契税完税证》上的填发日期满五年即可免征;如纳税人有异议的可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1、上手购买一手商品房的可提供《预售契约》,约定的交楼时间超过5年可免征。
2、房改房可提供《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以缴款日期为准、收款收据注明的缴款时间或购房协议书的签署时间
3、安居房可以《安居协议》上的签订时间为准(以前大多数安居协议没有注明时间,可到开发商出具入住证明)
4、解困房直接可以免征
5、继承、赠与取得的房产办理出售,提供上手房产证和继承、赠与公证书,只要上手房产证出证时间超过5年,可以免征。直系亲属赠与,可看上手证;非直系亲属赠与,只看今手证时间,只能到地税局办据实征收,不能核定征收。
6、拆迁补偿(回迁)房可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以签订时间为准
7、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以析产、分割前的来源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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