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5-2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在探讨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差异前,需明确两者定义。用人单位具备用人权利及能力,支付工资等报酬;用工单位则广泛,可能涉及劳务派遣协议,但不直接涉及劳动关系。两者与劳动者关系不同,用工单位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合适环境及保护,确保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则须遵守法律,确保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相互协商、诚信原则,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一、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在我们探讨用人单位及其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差异之前,我们需要首先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定义。

首先是用人单位,它是指具备用人权利能力及用人实际能力,利用人力完成各项生产活动,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报酬的单位。

相较而言,用工单位的定义更为广泛,它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作为接收单位出现,虽然可能与该雇佣的劳动者保持某种联系,但并不直接涉及到他们的劳动关系

当我们关注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关系时,可以了解到这种关系是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来的。

相反地,用人单位与其聘用的劳动者之间是借助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

至于随着精神的不同,用工单位必须要执行国家相关劳动标准,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与保护措施,为劳动者清楚介绍其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信息,实行加班费绩效奖金的及时支付,提供各种福利政策和设施,执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同时也需运用适当的薪酬调整策略来激励员工潜能的发挥。

最后,作为我们讨论的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用人主体,用人单位有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对待每位劳动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相互协商、讲究诚信的原则,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明确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有哪些区别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2、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3、义务不同。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的组织,最基本的特征有两个:一是合法成立,二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一键咨询
  • 157****8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在探讨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差异前,需明确两者定义。用人单位具备用人权利及能力,支付工资等报酬;用工单位则广泛,可能涉及劳务派遣协议,但不直接涉及劳动关系。两者与劳动者关系不同,用工单位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合适环境及保护,确保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则须遵守法律,确保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相互协商、诚信原则,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杜集区跨区到相山区能补户口本吗
[律师回复] 去对方居住地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有什么区别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区别明显。用人单位指具备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组织生产并支付工资;而用工单位则是劳务派遣协议中的职工接收方。两者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直接构成劳动关系。 此外,用工单位还需承担多项职责,如执行劳动标准、提供劳动环境和安全防护、明确告知工作要求及待遇、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福利保障、进行在职培训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小区保安不让小区车辆进小区合法吗?
[律师回复] 可否开进小区一般情况下,业主想要将车开进小区内,就要购买停车位。但是,有些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因为还没有车或是根本没有买车的打算,所以就没去购买车位。可是后面因为自己买了车或是有其他朋友来做客,此时因为没有车位,物业就以这个为理由不让不给进。明明是自己居住的小区,就因为当初没买车位,就被拒绝开车进去,这样是很没有道理的。在正常情况下,物业不可以因为业主没有买停车位而不给开车进小区,除非得到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关于此项的授权。事实上,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小区还有空余停车位或可供停车的空地时,如无特殊约定,物业应当优先且不能阻止没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所以,能不能开车进小区,不在于业主有没有购买车位,即使是没买车位的业主,物业也是没有权利将其拦在小区门口的。另外,所谓的物业管理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便利。具体而言,物业管理将分散的社会分工汇集起来统一办理。如清洁、保安、环境绿化、水电等,每个产业人或租住人只需面对物业管理公司一家,就能将所有关于房屋和住宅环境的日常事宜办妥,而不必分别面对各个不同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房屋的环境卫生承包给专业的清洁公司打扫向专业保安公司雇聘保安人员将小区环境绿化承包给专业绿化队,住户只需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管理企业的收费通知单连同租金按时一次付。既方便使用者,也便于统一管理。完善的物业管理,对物业整个使用周期内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按合同承包经营。因此,在没买停车位的情况中又被物业给拦了,如果根本就没有得到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就那样做,建议权益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先找物业协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主要在以下方面:概念上,用工单位指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而用人单位则指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关系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法律责任上,用工单位需履行多项义务,如执行劳动标准、提供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等。此外,用人单位需依法设立并拥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和财产实力。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区别
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而“用人单位”是组织生产劳动、支付劳动报酬的法人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无传统劳动关系,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与其他员工签合同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需遵守劳动标准,提供安全环境,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福利待遇,完成必要培训,进行工资调整。用人单位则须依法建立合法组织形式,具备组织结构和财产状况。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园区公积金和园区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
  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申报及调整时间
  各单位可从2018年4月下旬起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
  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三、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可以根据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的情形,选择各5或各6缴存比例,但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审批。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的相关规定,申请缓缴。
  
四、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五、月缴存额上下限 (具体见附表)
  
(一)2018年度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
  
(二)2018年度月缴存额下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
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322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