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可以仲裁一年吗
若争议焦点在于欠付劳动者的薪酬问题且在此期间内,则仲裁申请则可不受此一期限的限制。
然而,当这样的劳动争议发生时,仲裁机关自接收到申请之日起,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部以作出是否受理该案件的决定。
若仲裁机关决定予以受理,应在同一日开始,于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被申诉方。
在劳动仲裁制度中,即使争议涉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只要有争议存在,仲裁机关仍有权对此进行审理裁决。
以下是对于劳动争议中所包括的各种情况的详细描写与解答:
第一,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那么,申请仲裁的时效期应为一年。
第二,在具有劳资纠纷的诉讼案中,如果仲裁申请时效应已期满,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仍可提出仲裁申请,但审理机关应该拒绝处理,以免错过仲裁时效的标准要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什么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可以仲裁一年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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