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赡养人员指的是年龄超过60周岁的父母,同时也包括子女全都离世且年龄同样已经过了60周岁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其次,赡养岳父岳母或者公公婆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可获得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待遇;
最后,在被赡养人员中,满足年龄条件为60周岁以上的父母对象,其范围仅仅局限于纳税个体的亲生父母、姻亲中的父母,或者收养关系中的养父母或其他法定的赡养义务承担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中婆婆算赡养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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