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购房定金需注意什么问题
购房过程中向开发商付定金额度时务必牢记以下几点:首先,关于定金这一制度,其并没有强制约束力。
其次,在该项契约中应当明确标注如若出现违约情形,具体应该如何处理。
第三点要强调的是,尽管我们已经签订定金协议,但是,消费者必须在此之后完成定金的支付,否则,这份合同将无法正式生效。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预付款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预付款是提前支付的款项,而定金则适用于惩罚性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付购房定金需注意哪些问题
建议购房者在下定金时注意以下事项: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要包括经办人员和中介公司的印章。
5、不要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定金合同,因认购协议书的签订并非购房必要条件,顾客可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6、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等,发生纠纷时款项可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购房定金需注意什么问题”,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