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的购房定金能退吗
在房地产买卖交易顺利完成之后,倘若因故需要撤销房屋购买协议,则可以按照如下所述步骤来依法、合理地处理该问题:首先,务必严格依照房屋买卖合同中明文标示的各项条款,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紧接着,如果发现合同对某些事项并没有作出明确解释或规定,建议先尝试与买卖双方采取和平、理性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经过多次沟通和交流仍然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此时可考虑请第三方友好的调解机构介入,帮助寻求解决方案;最终万不得已时,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更为详细地说,假如卖方未能遵守合同中的相关承诺,作为买方的您有权要求其按照双倍标准退还预付款;然而,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违约行为发生,那么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当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时,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予以收回。
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从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同样,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从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房子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2、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3、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4、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5、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6、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烂尾楼的购房定金能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