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时支付的定金通常具有可撤回性,但是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购房者如欲追回定金,通常在下述状况下,房屋购买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张索回定金权益:1.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未获取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在未满足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与其购屋者达成的购房定金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处理原则的规定,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作出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2.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有意隐瞒关键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除了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悉数返还之外,还应对购房者因贷款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且成功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若双方仅约定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请求退还所支付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撤销该项约定,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所支付的全部现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期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期房交了定金是不能退的,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1、在出售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要求返回定金的,因为法律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约定履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是出售方主动违约,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譬如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签,那么就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购房者的定金。
3、如果双方对后续的正式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的,合同签订失败,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4、最后,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法支付房款的,比如自然灾害或者人身意外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江苏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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