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上,关于房产所有权、使用或收益等权益产生的争议被归类为不动产物权纠纷,因此原则上此类案件应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然而,如果房产合同中的各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协商达成了明确的约定,则应遵循该约定的管辖规则,但需注意的是,此种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
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
1、要确认被告。
2、书写民事诉讼状。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4、举证。
5、开庭。
6、开庭审理。
房产纠纷是大家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解决纠纷,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一般包括四个步骤:提供诉讼状和证据、举证、开庭和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能异地打官司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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