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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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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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通过与出售方进行友好磋商来实现。对于购买房产的定金,在下列五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被退还的: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将已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未能顺利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他们便需要双倍赔偿您的定金。
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一、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倘若您欲撤销购买房产服务所支付的定金,可通过与出售方进行友好磋商来实现。

对于购买房产的定金,在下列五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被退还的: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将已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未能顺利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他们便需要双倍赔偿您的定金;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返还您的定金,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条款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无法成功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需全额返还您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返还您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得以订立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引发,那么,出售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购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毕竟使购房者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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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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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因此符合苏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其依法享有产假期间应正常支付其全额工资,若收到的生育津贴高于其产假工资的,再将差额部分发放给女职工;如生育津贴低于等于其产假工资的,则无需再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上述待遇的,劳动者可至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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