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的处置方法,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首先,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次,若遭遇延迟交房的情况,消费者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即承担应给予的违约金或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关于延迟交房的具体情形,大致分为两种:其一为非正常的延期交房,往往是由开发企业的经济状况、相关政府审批程序违规而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或者在短期内无法完成交付;其二则是正常的延期交房,通常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如期交房。
需注意的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均可依法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在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未能及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予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存在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因质量问题延期交房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