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医疗保险赔不赔医院的钱
本起案件中,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医疗费用的理算过程中,对于未被纳入医保范围内的药物使用部分,保险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减免,并且这类特殊规定已经明确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之中,实质上构成了一种免责声明。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在投保人购买本案涉及的商业保险产品时,已经充分履行了对这一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解释的义务。因此,这一免责条款对保险双方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基于以上分析,保险公司提出的医疗费用中扣除10%作为非医保用药部分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伤者因本次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所有医疗费用支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二、非医疗保险赔不赔付的
根据相关法规,如果保险合同中规定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部分不赔,那么保险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在投保人投保商业险时尽到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那么这个免责条款对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伤者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所花费的全部医疗费用。因此,在购买保险时,我们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医疗保险赔不赔医院的钱”,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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